越共总书记阮富仲对内部高层处以“荣誉退出”政策背后的目的是什么?

2016年召开越共十二大后,越共总书记阮富仲发起大规模反腐运动,越共官媒称“熔炉”反腐运动。这是阮富仲完全照搬自2012年中共习近平发起党内“打虎灭蝇”反腐败运动模式。尽管中国的“打虎杀苍蝇”运动取得了巨大成功,但阮富仲将军的“熔炉”运动即使不彻底失败,也算不上成功。

 

VOV1新闻栏目6月27日报道“中国开除两名前国防部长的党籍及军籍”。消息称,2024 年 6 月 27 日中共中央决定对两名前中国国防部长魏凤和和李尚福处以开除党籍及军籍的决定。”中共媒体披露:“二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行贿受贿。审查调查中,两人还被发现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观察人士认为,前国防部长魏凤和和李常福很有可能受到刑事起诉,最高刑罚可能死刑。这就是中国“打虎灭蝇”运动的严厉手段,致使中共内部大规模大大减少腐败官员的根本原因。越共总书记阮富仲发起的“熔炉”反腐败运动已经持续了八年多,但腐败现象不但没有减少,腐败案件反而蔓延到全党及国家的所有层级组织上,就连越共最高层的领导人也是腐败份子。“熔炉”失败的最根本原因之一是阮富仲行事不坚决、不彻底,以“高举低打”的方式进行派出异己为主,导致反腐败运动缺乏威慑力,这与习近平在中国搞的反腐败运动的性质完全不同,中共对腐败份子可以处以极刑。

 

自2021年11月3日越共中央政治局第41-QD/TW号关于中央政府高级领导人员免职和辞职的规定发布以来,越共高级腐败官员不太可能受到刑事起诉。犯有腐败问题时主动“辞职”即刻自动“安全着陆”而不受刑事处分,只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这就是为什么过去三年里七名政治局委员虽然都有“足以考虑撤职”的违规行为,但都主动“辞职”而了事。

 

总体而言,越南共产党关于对高级领导人的纪律处分的公告十分刻板,比如 “某同志深知自己对党和人民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故提出辞去党内外一切职务的申请,并经党中央领和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批准”等等。上述言论完全违反了第41号规定,根据该规定,纪律处分有两种形式:违规情况下“解雇”,但不达到纪律处分和免职的程度;或“辞职”,是指官员自愿辞去职务,并经主管机关批准。由此可见上述7名政治局委员(范平明除外)的违法行为,均是政治局和党中央考虑撤职或强制辞职的理由。但阮富仲及其党中央领导人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允许他们“自愿辞职”并被“同意辞职”。

 

越共政治观察分析人士认为,“卸任”二得以安全着陆的过程是阮富仲自编自导的产物。阮富仲表示在倡导鼓励高级官员辞职以避免受到刑事起诉时,这是一个“新观点,人道且富有同情心。如果你触犯了法律就最好停止拥有权利,有尊严地撤退是最好的选择”。“荣誉退出”意味着这些官员没有受到刑事追诉,仍按规定享受旧标准,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资产没有因腐败而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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